來源:陽光高考
水母網3月27日訊(YMG記者 龐磊)為保障殘疾人平等參加高考,自今年高考起,山東省將施行《山東省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申請合理便利實施辦法(暫行)》,符合參加高考報名條件并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且需要教育考試機構提供合理便利予以支持、幫助的殘疾人均可在夏季高考體檢時提出申請。但需要注意的是,符合報名條件的殘疾人參加高考,必須參加高考報名。
特殊殘疾考生可適當延長考試時間
根據殘疾考生的殘疾情況和具體需要以及各地實際,山東省表示,可提供一種或多種必要條件和合理便利,具體包括,提供現行盲文試卷;提供大字號試卷;免除外語聽力考試;優先進入考點、考場;設立環境整潔安靜、采光適宜、便于出入的單獨標準化考場,配設單獨的外語聽力播放設備;考點、考場配備專門的工作人員(如引導輔助人員、手語翻譯人員等)予以協助;考點、考場設置文字指示標識、交流板等;考點提供能夠完成考試所需、數量充足的盲文紙和普通白紙;允許視力殘疾考生攜帶答題所需的盲文筆、盲文手寫板、盲文作圖工具、橡膠墊、無存儲功能的盲文打字機、臺燈、光學放大鏡、盲杖等輔助器具或設備;允許聽力殘疾考生攜帶助聽器、人工耳蝸等助聽輔聽設備;允許行動不便的殘疾考生使用輪椅、拐杖,有特殊需要的殘疾考生可以自帶特殊桌椅參加考試;適當延長考試時間:使用盲文試卷的視力殘疾考生的考試時間,在該科目規定考試總時長的基礎上延長50%;使用大字號試卷、因腦癱或其他疾病引起的上肢無法正常書寫或無上肢考生等書寫特別困難考生的考試時間,在該科目規定考試總時長的基礎上延長30%;外語科目延長的考試時間中包含聽力考試每道試題播放間隔適當延長的時間;其他必要且能夠提供的合理便利。
根據規定,報名參加高考并申請提供合理便利的殘疾考生,須在夏季高考體檢時向當地縣級招生考試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申請內容包括本人基本信息、殘疾情況、所申請的合理便利以及需自帶的助考物品等,同時提供本人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及第二代《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體檢時將對殘疾考生的殘疾情況進行檢查確認,縣級招生考試機構會嚴格審核考生本人與證件原件、復印件的內容是否一致,杜絕資格造假行為。縣級招考機構審核后,將由市級招生考試機構、殘聯、衛生等相關部門專業人員組成的專家組,根據殘疾考生體檢時確認的殘疾情況進行綜合評估,確認其是否為殘疾人、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請是否合理、考試組織條件是否具備等。
聽力殘疾考生免考外語聽力
《辦法》指出,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純音聽力檢測結果為每側耳的平均聽力損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貝(HL),且持有聽力殘疾證的可以認定為聽力殘疾考生。省招考院要求,市專家組要進行認真評估審核,審核通過的考生須進行不少于10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報送省招考院,批準后可免除外語聽力考試。
獲批的免除外語聽力考試殘疾考生的外語科成績,按下列公式換算:即外語成績=考生筆試項目分數(成績)×1.25。需要注意的是,外語聽力免考的殘疾考生,聽力考試部分作答無效。其他考生進行外語聽力考試期間,外語聽力免考的殘疾考生可以翻看試卷,但不得答題。聽力考試結束后,方可答題。
另外,涉及制作盲文試卷、大字號試卷等特殊制卷的,由考生本人或法定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省招考院報請教育部考試中心幫助解決。同時,省招考院將已確定為其提供合理便利的殘疾考生情況提前通知有關考點。考點及其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應提前做好相應的準備和專項技能培訓工作,并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確定的合理便利組織實施考試,考試過程應全程錄音、錄像并建檔備查。所有獲得合理便利服務的殘疾考生每科目考試開始時間及最早交卷離場時間,與考點管理保持一致。
考試結束后,將由專門的學科評卷小組對無法掃描成電子格式實施網上評卷的殘疾考生答卷進行單獨評閱,涉及盲文試卷的,省招考院將組織具有盲文翻譯經驗、水平較高且熟悉學科內容的專業人員(每科目不少于2人),將盲文答卷翻譯成明眼文答卷,在互相校驗確認翻譯無誤后,交由各科評卷組進行單獨評閱。盲文答卷的翻譯工作將在評卷場所完成,并按照高考評卷工作的有關規定進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