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全稱:四川華新現代職業學院
二、學校代碼:14005
三、在川招生代碼:5189
四、招生計劃及對象
1、招生計劃:以2016年四川省教育廳實際下達的招生計劃數為準;
2、招生對象
高職(專科):招收參加2016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
高職(專科)單獨招生:招收參加2016年四川省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取得高考考生號)并參加了四川華新現代職業學院組織的2016年單獨招生考試的普通高中畢業生或中等職業學校(含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中師校和技工學校)畢業生;
對口高職(專科):招收參加2016年四川省組織的對口高職考試的應(往)屆職高、中專和技校畢業生。
五、辦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龍泉驛區成洛大道3833號(西河校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區武青北路7號(機投校區)。
六、辦學類型及層次:經四川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的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層次:專科。
七、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學生修滿年限,學業合格,畢業頒發國家承認并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備案的四川華新現代職業學院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八、錄取規則
1、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2、所有藝術類考生的文化課均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專業課則需參加當年各省市的專業課統考。
3、學院按照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考試部門的規定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
4、學院認可執行各省(市、自治區)為鼓勵考生德智體全面發展而制定的各項“加分投檔”政策,并以投檔成績作為是否錄取和專業安排的主要依據。
5、學院按程序將未完成招生計劃省份的指標調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6、學院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的語種,但新生進校后均以英語為公共必修課程。
7、學院在實行非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市、自治區)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錄取非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志愿之間不設志愿級差分;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市、自治區)按當地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對平行志愿投檔的規定執行。
8、進檔考生的專業錄取原則:按照總分優先,志愿優先的原則,將調檔范圍內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第一專業志愿錄取;當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錄取線時,則看是否達到第二專業志愿錄取分數線,依此類推;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級差分;在投檔成績相同時,以下情況可優先錄取:一是與專業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二是具有體育、藝術特長的考生;當考生所有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配,則依據考生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調配到其它專業;若考生不服從調配,則作退檔處理。
9、藝術類專業的錄取規則:按照當地招生部門統一規定,專業考試成績合格,文化考試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級招辦確定的錄取分數控制線的考生,按專業成績由高到低排列錄取。
10、錄取過程中若出現分類計劃、專業計劃不平衡,學校可根據生源情況按相關規定進行計劃調整。
11、學院所有專業均無男女比例限制,且對往屆畢業生與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
12、學院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美術類專業限制色盲、色弱考生。
13.錄取結果由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向社會公布;學院也通過官網(www.schxmvc.com.cn)公布錄取結果;考生還可以通過學院招就處咨詢電話進行查詢。
14、新生入學后,學院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退回原籍;復查合格者,按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學籍注冊。
15、為保證貧困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院提供國家、學院兩級獎助學金及勤工儉學崗位等多項資助措施。
九、自我約束機制
1、學院成立以書記、院長為組長,各職能部門為成員的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招生錄取工作的領導。全過程由學校紀檢部門參與、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2、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以及程序規范、自我約束、社會監督的原則,嚴格實施招生“陽光工程”。
3、我院招生錄取工作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
十、學生學費標準及退費原則
學院的學費按年收取,非藝術類7800—9500元/人·年,藝術類12000元/人·年(以物價部門審核為準)。
學院嚴格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學生收費及退費工作。學生繳費后,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院按教育部門規定,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
十一、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28—84811011 傳真:028—84811022
監督電話:028—84811003 網址:www.schxmvc.com.cn
電子郵件: zjc@ schxmv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