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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教育考試院2016年工作要點

發布于:2016-03-22 16:17:05

2016年甘肅省教育考試院的總體工作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重大戰略部署,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統領教育考試招生工作,認真落實省招委會、考委會和省教育廳的工作部署,以抓管理促規范、抓改革促發展為主線,深入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進一步促進入學機會公平,提高人才選拔水平,依法治考從嚴治招,確保教育考試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實施,為“十三五”教育考試招生事業改革發展開好局、起好步。

一、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切實提高黨建工作水平

1.認真開展“兩學一做”主題活動。認真貫徹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緊密結合全院黨員隊伍實際,以組織生活為基本形式,以落實黨員日常教育管理為依托,采取支部集中學習、個人自學、專題研討等多種形式,深入開展以“學黨章黨規、學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為主要內容的“兩學一做”主題活動,教育引導全院黨員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和看齊意識,提升思想定力、行動定力和政治定力。做到講規矩、守紀律,知行合一、表里如一,在實際工作中比黨性、提升政治素養,比境界、提升目標定位,比能力、提升業務水平,比作風、提升整體形象,切實鞏固教育實踐活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成果。要按照全省先鋒引領行動工作要求,切實發揮黨員模范帶動作用,爭創思想道德先鋒、優質服務先鋒、為民富民先鋒、改革創業先鋒、清廉實干先鋒,使黨員干部成為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帶頭參與者和積極踐行者,為推進我省教育考試招生事業科學發展做出貢獻。

2.全面推進學習型黨組織建設。建立考試院黨委中心組學習制度,嚴格規范管理,增強學習效果。加強和改進務虛研討,深入研究重大問題和熱點難點問題。加強和改進專題調研,深入總結實踐經驗,形成改進工作的思路和舉措。加強和改進主題宣講,面對面地解答黨員干部思想認識上的困惑。加強和改進形勢政策教育,深入解讀國家發展形勢和重大方針政策。加強和改進個人自學,強化學習成果的定期交流和實踐轉化,鼓勵黨員干部撰寫理論文章公開發表。加強和改進專題講座、報告會、專題電視片、主題教育等學習教育方式,不斷增強建設學習型黨組織活動的吸引力、凝聚力,擴大覆蓋面和參與度。

3.進一步完善基層黨組織建設。牢固樹立“抓好黨建是最大政績”的理念,進一步完善考試院基層黨組織建設,籌備召開考試院第一次黨員大會,選舉產生院第一屆黨委和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有效發揮基層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全面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組織開展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強化“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意識,切實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4.深入推進作風建設。鞏固“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成果,抓好整改落實,推動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嚴格按照黨內政治生活準則和黨的各項規定辦事,堅持民主集中制,自覺遵守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定期開好民主生活會。強化宗旨意識,深入基層和群眾,幫助學校、考生、基層考試招生機構和群眾辦實事、解難題。減少會議和文件,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推進信息公開,提高工作透明度。推進效能風暴行動,落實窗口服務單位首問責任制等八項制度。

5.著力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雙十條規定,切實執行“六大紀律”。貫徹落實中央紀委和省紀委全會精神,按照全省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要求,把嚴守紀律、嚴明規矩放到重要位置來抓,組織黨員干部學習《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堅持用黨紀黨規規范和約束黨員干部言行,真正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扎實推進“3783”主體責任體系落實,不斷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全面落實《省教育考試院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方案》,層層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實行一崗雙責。加強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落實監審互動,對重要工作、關鍵崗位、核心環節、重大項目實施專項監察機制,從源頭上強化權力運行監督。加強廉政宣傳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推動全院黨員干部敬法畏紀、遵規守矩。正風肅紀,強化對教育招生考試政策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的專項治理,糾正危害事業發展和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以零容忍態度懲治查辦腐敗案件,維護風清氣正的教育考試招生政治生態。

6.扎實推進“雙聯”工作。繼續按照省委和省教育廳“雙聯”工作部署要求,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積極行動,多做實事,以實際成效取信于民,確保“雙聯”工作抓實見效。

二、立足我省實際,積極穩妥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

7.繼續做好我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工作。依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甘肅省深化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要求,按照科學合理、積極穩妥、循序漸進的原則,協調相關部門,起草《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探索基于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加大對高考改革工作和改革方案的宣傳力度與政策解讀,為平穩順利實現我省高考制度改革奠定良好的基礎。

8.深入實施精準招生扶貧。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就促進教育公平,全面落實教育精準扶貧任務,努力為貧困地區選拔、培養更多的高層次專業人才,推動貧困地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要求和精神,協調相關部門,積極爭取計劃,繼續實施貧困地區國家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計劃、地方高校專項計劃、精準扶貧專項計劃、革命老區專項計劃、省內高職院校單獨測試和推免招生,努力提高貧困地區學生上大學的比例,增加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人數。

9.加快推進我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改革。加快推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積極探索在高職分類招考中使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完善高職院校多樣化分類招考,規范面向初中應屆畢業生的“三二分段制”和“五年一貫制”高職貫通招生,結合我省實際研究確定技術技能含量高、培養周期長的專業進行招生。要進一步擴大高職分類考試錄取的比例,繼續通過中職學校對口升學考試招生、省內高職院校單獨測試和推免招生、普通專升本招生等措施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改革,確保2016年通過分類考試錄取的學生超過高職院校招生總數的一半以上。

10.進一步完善平行志愿投檔錄取辦法。充分總結2015年投檔錄取模式利弊,進一步完善平行志愿投檔錄取辦法,合理設置平行志愿數量,完善志愿填報及錄取系統,細化工作流程,加強對考生的指導和服務,努力提高考生志愿滿足率。平穩推進減少高校招生錄取批次改革。

11.制訂實施我省教育考試招生“十三五”規劃。做好我省教育考試招生“十三五”規劃編制工作,明確“十三五”時期我省教育考試招生改革發展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和重大政策舉措。組織開展規劃發布后的宣傳和解讀,推進規劃的實施監測工作。

三、提升依法治考治招水平,辦人民滿意的考試招生

12.進一步加強考試安全保密工作。始終把安全保密作為考試工作第一要務,嚴格執行國家教育考試安全保密各項規定,健全機制,細化措施,突出強調各級政府、招考部門、學校的職責,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要求,層層簽訂責任書,把安全保密管理責任落實到崗到人,不留工作盲點,杜絕安全事故發生。切實加強對試(答)卷流轉和保管各個環節的監管,完善和落實試(答)卷保管各項制度,確保試(答)卷的絕對安全。針對考風考紀薄弱地區,要采取約談、加強巡視、派人進駐考點等方式,切實改善考風考紀。積極完善安全保密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提高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確保考試組織實施安全保密萬無一失。

13.繼續推進“陽光招考”和“誠信應考”。深入實施考試招生“陽光工程”,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招生信息公開機制,加強招生信息管理與服務平臺建設,擴大信息公開范圍,規范公開程序和內容,提高信息公開時效,嚴格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等特殊類型招生以及部分高校綜合評價錄取的資格考生信息和錄取要求須按教育部要求及時進行公示,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加強考試誠信教育,健全考生誠信檔案制度,教育和引導考生自覺抵制違紀、舞弊等違法違規行為,推進考試招生誠信體系建設。

14.全面推進考務管理精細化、規范化。嚴格執行國家教育考試考務管理規定,認真梳理各項組考措施,完善各類考試考務工作細則,制訂各個崗位具體明細的操作規程。改進考務管理辦法,著力加強對關鍵環節、重點時段的實時監控,完善和落實考場監控錄像回放審看制度,嚴防和堅決查處各種考試違規行為。嚴格依法辦事,推進依法治考,借鑒參考相關省份成功經驗,結合我省考試工作實際,著力完善考試違規查處程序和相關制度建設,逐步建立各類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及流程,規范對國家教育考試中違規行為的處理。加強對各類考試考務人員的安全警示教育和業務培訓,落實監考、保密等關鍵崗位政審責任制,健全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機制,進一步提高考務管理工作質量。加強和改進巡考、督考工作,完善考務監察和督查機制。強化各類考試評卷質量監控和安全管理,確保成績評定質量和信度。

15.強化考試環境綜合治理機制。按照教育部等10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國家教育統一考試環境綜合治理和考試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學〔2012〕4號)要求,完善聯防聯控、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綜合治理考試環境,繼續開展凈化涉考網絡環境、打擊銷售作弊器材、凈化考點周邊環境、打擊替考作弊、清理非法考試輔導培訓機構等專項行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相關條款宣傳工作,積極營造守法考試、誠信考試的良好社會氛圍。

16.建立健全標準化考點運行維護長效機制。全面規范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建設,研究制訂標準化考點運行維護管理辦法,著力解決標準化考點系統資金籌措、隊伍建設、日常維護管理等相關問題,建立健全標準化考點運行維護保障長效機制。堅持多考統籌,協調全局發展,充分發揮國家教育考試指揮監控體系安全、可信、實時、高效的特點,全面提高考試管理水平、指揮能力和服務質量。

17.做好考試招生服務與宣傳工作。不斷健全輿論引導機制、虛假信息澄清機制和非法招生預警機制,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及時回應處理公眾質疑和問題。制訂詳細的招考宣傳工作計劃,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聯系,加大各類考試招生政策宣傳和咨詢服務力度,特別是做好高考專欄和高考政策宣講活動。努力提高《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填報志愿指導》《甘肅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須知》等書刊質量,更好地為廣大考生提供招考信息指導,為學校做好招生信息宣傳。建立和完善各級招生考試機構網站建設,利用新媒體,探索新的信息發布渠道和模式,為考生和學校提供更加便捷的信息查詢服務。按照《教育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暫行)>的通知》(教考試〔2015〕2號)要求,周到細致地做好殘疾人平等參加高考的服務工作。切實增強服務意識,加強對治安、出行、食宿、衛生等方面的綜合保障,營造溫馨考試環境。

18.加大各類考試招生督查力度。繼續堅持在各類考試招生中實施巡視會議制度,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考生及家長代表走進考試招生工作一線,現場巡視監督各項工作。繼續堅持集體辦公坐鎮指揮制度。在國家教育考試期間,教育、宣傳、公安、通信、無線電等各級招委會、考委會有關成員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坐鎮各級招生考試指揮中心,加強對考試的統一指揮和領導,對考試過程實時監管,協調處理各類突發事件。繼續堅持三級督查巡視制度。考試期間,各級招委會、考委會向轄區派出巡視督察工作組,督查當地組考部門對考試的重視情況、組考、試卷安全保密、考風考紀及綜合環境治理等情況。主動邀請紀檢監察部門對考試招生工作進行監督,參與對考試招生違規問題的處理。進一步嚴肅考試招生工作紀律,對考試招生工作過程中出現的違規行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黨紀黨規,嚴肅調查處理,依法依規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

19.認真做好各類考試招生信訪工作。貫徹執行《信訪條例》(國務院令第431號),省、市(州)、縣(區)三級考試招生機構和各考點設立信訪接待點,公布舉報電話,設立舉報箱,自覺接受群眾監督,認真受理群眾來信來訪,做到有訪必接、有問必答、有訴必聽、有疑必解。對重點工作時段的信訪工作超前謀劃,扎實部署,明確責任,確保穩定。

四、強化管理力度,確保各項考試招生順利實施

20.確保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安全。認真制訂我省2016年高校招生實施辦法,周密部署,嚴密組織,確保高考安全、順利進行。完善網上評卷質量監控體系,細化工作環節,確保評卷質量。規范錄取管理,優化錄取程序,穩定高考錄取率。做好體育藝術類專業課統考、校考的組織實施及成績公布工作。做好各類特殊類型招生和專項招生考生的資格審查和公示工作,確保專項招生計劃順利完成。做好軍隊、公安院校招生體檢、面試、體能測試等工作。

21.平穩實施成人高校考試招生。及時公布招生專業目錄,做好報名、考試、錄取各環節工作。以科技考務為抓手,進一步提升考試管理的科學化水平,按照“分級管理、逐級培訓”的原則,加強對各級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根據教育部研究制訂的成人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指導意見,研究制訂我省成人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22.規范研究生考試招生管理。根據我省考生報名情況,合理布局碩士研究生考點。繼續加強“一題多卷”方式下的考務操作規程培訓,不斷提升考試組織水平。積極探索既統一規范又各具專業特色的復試工作辦法,提高復試工作的有效性、科學性。根據教育部工作安排,探索研究生招生計劃分類管理改革辦法,推進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改革試點,進一步擴大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考核”和“分流淘汰”機制。

23.做好普通“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加強對普通高等學校高職(專科)升本科考試招生工作的監察,確保招生院校命題、考試、評卷、錄取等環節公平公正,搭建普通高等教育之間的“立交橋”,促進普通本科與高職(專科)教育之間的相互溝通與銜接。

24.優化中專招生工作程序。改革現有招生計劃分配方式,除生源情況良好的護理類、建筑類等專業或學校,為平衡各市(州)考生就讀機會,繼續分市(州)下達計劃,其他中等專業學校招生計劃不再按照市(州)劃分,全省計劃統一管理。改革現行錄取模式,逐步實現網上報名、網上錄取,打破地方生源保護。統一考生信息標準,實施各市(州)招辦在省考試院統一管理下,通過網上注冊,生成錄取考生信息表的招生錄取模式。

25.穩步推進自學考試改革發展。按照全國考辦關于自學考試綜合改革的部署要求和有關會議精神,制訂有針對性的政策和方案,修訂《甘肅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務工作規定》和《甘肅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管理工作規定》,穩步推動自學考試綜合改革。根據全國自學考試專業調整工作整體安排,對照全國專業目錄,梳理、調整和規范我省專業計劃。積極拓寬渠道,加快與高職高專教育的溝通與銜接,擴大考生規模。研究我省應用型專業過程性考核課程管理模式與全國接軌方案。做好自學考試應用型專業前置學歷問題收尾工作。根據全國停止借考實施方案,研究甘肅農業大學青海點停考過渡有關事宜。依據教育部考試中心《關于開展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電子轉考工作的通知》(教試中心函[2015]1號)要求,制訂《甘肅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電子轉考工作實施細則》,加強人員培訓和技術保障,確保電子轉考工作順利實施。積極探索自學考試畢業生檔案審核辦法,充分利用電子檔案信息,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和規范社會助學組織管理、監督和評估檢查,繼續推進全國和省級學習服務中心的建設工作。根據全國考辦有關文件精神,制訂《甘肅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應用型專業學生注冊管理辦法》,理順和加強注冊管理工作,提高服務質量。

26.做好中職學校學生對口升學專業考試招生工作。協調相關部門,做好全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對口升學專業考試的命題、組考、評卷等工作,實現考試工作平穩過渡和移交。做好招生錄取工作,為中職學校學生爭取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

27.推進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改革。依據教育部《關于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意見》《甘肅省深化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和《甘肅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逐步按照國家教育考試的標準和要求,統一設置考點、考場,規范考場布置、實施程序等。明確各相關部門職責,理順工作關系,加強協調配合,確保命題、評卷、考務等方面的經費投入以及人員配置。

28.發展和規范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加強政策宣傳,做強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規范教育行業教師從業資格考試項目管理,引導師范教育改革,使之成為吸引優秀人才從教的優選器。完善考試制度建設,適時修訂《考務工作細則》,細化、完善考務組織工作流程,制訂《NTCE面試考官管理辦法》。加強專業和技術培訓,建立高素質、專業化的NTCE面試考官和技術負責人(CTO)隊伍及其新陳代謝機制。與其他教育考試共享筆試標準化考點(包括入場安檢、二代身份證識別、收集信息號屏蔽、遠程視頻監控錄像等功能和措施),完成NTCE面試標準化考點建設,實現NTCE面試全程錄音錄像、視頻監控和手機信號屏蔽。確定考試收費與分成標準,保障工作正常開展。

29.進一步完善社會考試管理。加強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劍橋少兒英語等考試考務管理。完善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無紙化考試環境,報名繳費實現網上支付,提高考點標準化質量。加強專業、技術培訓,建立高素質、專業化的英語口語和信息技術管理員考試專家隊伍和精業務、懂技術、善管理的考試專業隊伍。規范高校英語應用能力考試收費標準,積極爭取新增高職高專院校參加考試。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做好中國物流職業經理資格證書的停考過渡。理順社會考試項目收費與分成標準。深入研討,開拓創新,積極探索社會考試項目與其他考試相結合,實現互通、立交、共同發展的有效途徑和管理模式。

30.不斷提高命題質量。分類籌劃命題工作,制訂各類考試命題工作分工及時間進度安排,保證各項考試命題工作順利進行。完善各類考試命題工作制度,加強高考制度改革背景下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命題工作及中職學校對口升學考試命題政策研討。籌備組織各類考試命、審題專家教師隊伍及命題管理信息化建設。大力推進自學考試命題常態化工作,完成30%的省級命題(卷庫)試卷初樣。

五、加強招考機構和隊伍建設,為全省考試招生事業提供堅實保障

31.完善考試院內部組織機構建設。按照省編辦文件,立足考試院實際,做好各處室內部崗位設置管理工作,及時修訂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制訂崗位職責,科學合理整合業務,妥善做好人員安排調整工作。加強財務管理,建立健全財務管理決策與監督機制,進一步提高財務管理能力和水平。根據考試招生工作需要,做好招生錄取基地和考試服務大廳等基建項目的施工和改造,籌劃命題基地建設事宜,確保各項考試招生工作安全順利實施。

32.加強考試院組織文化建設。注重頂層設計,確定愿景導航,設計院徽,征集院訓,確立院旨、院風、院賦,討論醞釀形成考試院科學發展思路,塑造考試院良好形象。加強文化載體建設,設立圖書資料室和活動室,組織開展群眾性文體活動,豐富干部職工文化生活,營造濃厚的教育考試招生文化氛圍。

33.推進考試招生信息化建設。加快實施我省教育考試數據中心建設,全面提升教育考試評價、咨詢服務能力。制訂我省教育考試招生信息工作標準,完善各類考試招生業務管理信息系統,整合改造現有招考信息管理平臺,升級相關業務系統,逐步實現各類考試網上報名。繼續做好自學考試考務考籍管理新系統的升級改造和開發利用工作。加強網絡安全,建立健全規章制度,構建全方位、立體化的安全防護體系,切實做到“數據準確、網絡暢通、軟件可靠、應急有力”,確保各類考試招生信息安全。積極推動全省主要教育考試收費項目實行網上支付工作。加快省考試院官方網站改建工作,適時開通考試院官方微博、官方微信,提升對外宣傳形象,便捷高效服務考生。

34.積極開展教育考試招生科研工作。積極實施“科研強考、科研強招”戰略,搭建課題平臺,加強科研載體建設,建立考試招生系統科研工作機制,鼓勵各級招生考試機構緊緊圍繞國家教育考試招生改革發展中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開展研究工作。深化科研協作,加強與省內外招生考試機構、高校的合作交流,提升我省教育考試招生科研水平。加強制度建設,制訂出臺教育考試招生研究課題申報、評審、管理及資助方面的相關辦法。

來源:甘肅省教育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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