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為了保證晉中學院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晉中學院普通本科招生、專升本招生、對口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晉中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晉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晉中學院
第五條 學校代碼:10121
第六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七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八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九條 辦學形式:全日制
第十條 辦學地點: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區文華街199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晉中學院設立招生委員會,由學校相關領導、學科專家等組成,對學校招生工作進行管理和監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成立招生錄取工作領導組,由分管院長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全校的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
第十二條 錄取通知書簽發人:晉中學院院長 張惠選。
第十三條 晉中學院招生就業管理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晉中學院普通本科招生、專升本招生、對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條 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
第四章 計劃和錄取
第十五條 晉中學院招生規模由學校招委會討論后提交校長辦公會決定,根據本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及就業率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區、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歷年計劃安排等因素,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批后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六條 學校對考生體檢的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其中規定:“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本校規定不錄取;“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有關專業可以不予錄取”,本校規定有關專業不錄取。
第十七條 普通高考:學校根據各省生源情況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不超過相應批次、科類招生計劃的120%;學校按各省級招辦投檔方式接收檔案。
第十八條 普通文理科:進檔考生根據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按成績擇優錄取。若出現考生成績并列時,文史類專業按照語文、數學、綜合成績順序錄取,理工類專業按照數學、語文、綜合成績順序錄取。當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將調劑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否則予以退檔。
第十九條 音樂類、舞蹈學、體育教育專業進檔考生根據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按專業成績高低錄取;若出現專業成績并列時,按照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當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將調劑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否則予以退檔。
第二十條 美術類、攝影和書法學專業進檔考生根據文化課成績優先的原則錄取;若出現文化課成績并列時,按照專業成績錄取。當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將調劑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否則予以退檔。攝影專業使用生源所在省美術類統考成績,書法學專業使用生源所在省書法類統考或聯考成績。
第二十一條 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實行單獨招生,文化考試參加由國家體育總局命題的全國統一考試,體育專業測試按照國家制定的統一測試標準由我校組織實施。在文化和專業成績達線的基礎上,根據綜合評價,按照項目擇優錄取,并報國家體育總局、各省(區、市)招生考試部門批準、備案。
第二十二條 學校對加分或降分投檔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級招辦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英語專業要求考生的外語考試語種為英語,其他專業考生不限制語種,但我校所有非外語專業的外語公共課只開設英語,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四條 專升本:在各專業省控線上,分專業、按志愿、按成績擇優錄取;音樂類專業在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根據考生志愿和專業成績投檔,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第二十五條 對口本科:在各專業省控線上,分專業、按志愿、按成績擇優錄取;美術類和音樂類專業在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按考生志愿和專業成績投檔,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第五章 頒發證書
第二十六條 學生畢業時,符合晉中學院頒發畢業證書條件者,頒發晉中學院畢業證書,符合晉中學院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晉中學院學位證書。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新生入學體檢及資格審核。對體檢不合格的學生,學校將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入學資格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八條 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執行山西省物價局規定的收費標準。
第二十九條 我校為在校學生設有優秀學生獎學金及多種助獎學金,經濟困難學生還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或參加學校提供的勤工助學等工作。
第三十條 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一條 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 0351-3985777、3985888 傳真:0351-3985510
學校地址: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區文華街199號 郵編:030619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網址:http://www.sxjztc.edu.cn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由晉中學院招生就業管理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