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2016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教育廳頒發的《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學 校 概 況
1、高等學校全稱:浙江工商職業技術學院 學校部委碼:12789
2、校址:浙江省寧波市機場路1988號
3、郵政編碼:315012
4、辦學類型:公辦
5、辦學層次:高職
6、辦學情況:
浙江工商職業技術學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的一所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前身為創建于1914年的“寧波公立甲種商業學校”,是“教育部高職高專院校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優秀學校”、“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浙江省普通高校就業工作優秀單位”。
學校主校區位于中國商業名城、現代化的國際港口城市——寧波,現有占地面積551畝(其中位于寧海的產學研基地150畝),建筑面積24萬平方米,教學儀器設備總值1.6億元,圖書館藏書170萬余冊(其中紙質90萬冊)。全日制在校生9000多人,成教學生8000余人。現有教職員工700余人,專任教師400余人,其中副高及以上職稱教師140余人,碩士及以上學位教師200余人,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教師中“雙師素質”教師270余人。
學校傳承和發揚百年商貿教育和寧波商幫的優良傳統,秉承“厚德、進業、明智、篤行”的校訓,堅持“質量立校、服務興校、管理促校、特色強校”的辦學思想和“優師為基、學生為本”的辦學理念,在百年辦學過程中,形成了“傳承寧波商幫精神,培育現代商幫人才”的辦學特色、“總部—基地”辦學的縣校合作模式、“點、線、面”結合的校企合作模式和“四個結合”的人才培養模式,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和內涵建設取得顯著成效。
學校現為全國高職高專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優秀學校、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設有6個二級分院,以及公共課教學部和成人與繼續教育學院,寧波市電子商務學院也落戶我校。共擁有35個專業,其中4個國家級重點專業、14個省級重點專業、7個市級重點專業;5門國家級精品課程、19門省級精品課程;3個中央財政支持的實訓基地、3個省級示范性實訓基地,寧海產學研基地榮獲“中國模具產學研合作創新示范基地”;3個省級高校教學團隊、14名省級專業帶頭人、2名省教學名師、1名省新世紀“151”人才、1名寧波市有突出貢獻專家、7名寧波市領軍和拔尖人才。已獲得國家級教學成果二等獎1項,省科技進步三等獎1項,省級教學成果一等獎3項、二等獎4項,市級教學成果一等獎6項。同時,學校是浙江省首批國家級職業技能鑒定所之一,為浙江省首批國家級電子信息產業人才培訓基地。2008年榮獲寧波市教育服務經濟貢獻獎二等獎,2011年、2013年、2014年、2015年連續四年榮獲“中國產學研合作促進獎”。在中國統計信息服務中心聯合曲阜師范大學成立的中國教育大數據研究院發布的我國首份基于大數據、算法模型的《中國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聲譽指數研究報告》數據顯示,在2015年度普通高等專科院校聲譽指數排名中,我校位居全省第一,全國第39名。
第二章 錄 取 原 則
1、實行“學校負責、各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工作嚴格遵守教育部、浙江省招生工作委員會的有關政策和規定,積極組織實施招生“陽光工程”,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2、外語語種要求:不限,學校所有外語教學使用英語
3、男女比例:不限
4、身體健康要求:按照國家有關部委聯合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執行。
5、錄取規則:
A、對采用平行院校志愿設置的省市,執行該省市的投檔規定,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接受投檔;
B、對采用院校志愿優先的省市,執行該省市的投檔規定,按照考生報考學校的志愿先后錄取,即先錄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再考慮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
C、對所有進檔考生,根據專業志愿先后按實考分數排序,按照各專業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當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錄取到計劃未滿的專業,對于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處理;
D、無專業分數級差要求;
E、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在高考錄取過程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專業、體育和藝術等方面有特長的考生。
6、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1)聯系電話:0574-87422148,87422149,87422003
(2)傳 真:0574-87422003
(3)聯系地址:浙江省寧波市機場路1988號
浙江工商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
(4)E—mail地址:[email protected]
(5)院校網址:http://www.zjbti.net.cn/
(6)招生網址:http://zhaosheng.zjbti.net.cn/
第三章 附 則
1、招生計劃以各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為準。
2、學生達到畢業條件后,頒發由國家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全國普通高等教育專科(高職)畢業證書。中澳合作專業學生經考核合格后,畢業時可獲得“雙文憑”,即全國普通高等教育專科(高職)畢業證書和澳大利亞霍姆斯格蘭學院專科畢業證書。
3、工業設計、產品藝術設計、數控技術、模具設計與制造、機電一體化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專業采用“1+2”教學模式,學生第二學年起在我校產學研基地就讀。休閑服務與管理、會計專業第一年在我校產學研基地就讀,后兩年在寧波本部就讀。
4、學校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標準執行浙江省教育廳、省物價局的有關規定。學費標準:工科類專業每學年6600元;藝術類專業每學年9000元;中澳合作專業每學年18000元;其他專業每學年6000元。其中機電一體化技術、應用電子技術、會計、國際貿易實務、應用英語5個專業在標準基礎上提高15%,工程造價專業收費每學年6900元。住宿費:每學年1050—1600元(以浙江省物價局核準的為準)。具體學費標準以各省教育考試院在招生錄取時公布的為準。
5、學校設立各類獎學金、助學金。新生獎學金,一等獎學金10000元/人、二等獎學金3000元/人、三等獎學金1500元/人,具體見我校2016年《學生手冊》;在校生還可參加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普通獎學金、特殊貢獻獎學金和寒窗獎學金的評定;對家庭貧困的學生和品學兼優的學生提供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金、國家貼息助學貸款、“綠色通道”入學和臨時困難補助,以幫助學生完成學業。
6、本章程自2016年招生錄取時開始執行。
7、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