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為保證我校2016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重慶市招生考試委員會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16年專科招生錄取工作。
第二條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第三條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家長、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要
第四條 學校名稱
中 文 名:重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英 文 名:Chongqing Preschool Education College
學校代碼:14428
第五條 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專科
第六條 主管單位: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第七條 辦學地址:
重慶市萬州區天城育才路1號(塘坊校區)
重慶市萬州區青年路80號 (沙河校區)
各專業就讀地點以新生錄取通知書中《入學須知》說明為準。
第八條 學校簡介
重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簡稱“重慶幼兒師專”)是重慶市人民政府批準成立的重慶唯一一所以培養培訓學前教育師資為主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其前身為萬縣師范學校和萬縣幼兒師范學校合并組建的重慶市三峽師范學校。
萬縣師范學校始建于1914年3月。1918年5月,著名民主革命家章炳麟引用荀子《勸學》篇:“無冥冥之志者,無昭昭之功。騏驥一躍,不能十步;駑馬十駕,功在不舍。”為學校題寫校訓。百年來,曾有肖楚女、惲代英、陳伯鈞、何其芳、彭詠梧等革命先輩在校任教、學習、戰斗、生活,30多位師生為新中國的建立獻身。
萬縣幼兒師范學校始建于1960年6月,是一所培養培訓學前教育師資的專業師范學校。
2012年5月,重慶市人民政府下發(渝府[2012]32號)文件,批準成立重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學校占地310余畝,校舍建筑面積約13.4萬平方米,現有塘坊、沙河兩個校區,實行一體化管理。教學儀器設備總值2000余萬元。現有各類鋼琴660余臺,教學計算機1000余臺,舞蹈房、感覺統合實訓室、奧爾夫音樂實訓室、微格教室等功能用房100余間,設有校園電視臺、語言文字等級智能測試站、網絡中心,圖書館藏書29.2萬冊、電子圖書12TB,有校外見、實習基地155個。現有教職工534人,其中專任教師381人,副高級以上職稱120人,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112人。
學校秉承百年師范辦學傳統,堅持“勵志、篤學、仁愛、敏行”的辦學理念和“姓師、向農、為幼”的辦學思想,以學前教育、藝術教育為主要辦學特色,形成了“三種素質、五種能力、十五項基本功”的人才培養體系。目前學校面向全國九個省、市招收學前教育、早期教育、語文教育、美術教育、音樂教育、舞蹈表演、藝術設計、舞蹈教育、數學教育、英語教育、體育教育、食品營養與衛生、歌舞表演、智能產品開發、物聯網應用技術、數字媒體應用技術、漢語等17個專業,畢業生近年來就業率保持在97%以上。
學校堅持“質量立校、科研興校、人才強校”的理念,近年來共完成市區級以上課題研究20余項,獲得國家實用新型專利產品1項,出版、參編論著18本,在市級以上刊物發表論文460余篇,市區級以上獲獎20余篇。學校作為重慶市學前教育教師培訓機構,重慶市教育管理干部培訓機構,重慶市學前教育免費師范生定向培養基地,近年來發揮學前教育和藝術教育的優勢,多次承擔了學前教育國培項目和市培項目培訓,為推動重慶市學前教育師資隊伍的專業發展、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國務院關于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頒發后,學前教育專業人才緊缺,學生就業前景廣闊,學校發展迎來空前發展機遇。重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將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求真務實,改革創新,銳意進取,努力把學校建成立足重慶、輻射周邊,以學前教育師資培養和藝術類師資培養為特色,師范專業和應用型非師范專業并存的高水平專科學校。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學校黨委、行政的統一領導下,負責學校招生工作。
第十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 學校紀檢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學校監督電話:(023)85768633
第四章 招生錄取
第十二條 2016年我校面向全國八個省、市招收學前教育、早期教育、美術教育、音樂教育、舞蹈教育、體育教育、語文教育、數學教育、英語教育、舞蹈表演、藝術設計、食品營養與衛生、歌舞表演、智能產品開發、物聯網應用技術、數字媒體應用技術、漢語共17個專業的全日制普通專科學生。學校通過相關省市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官方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招生計劃執行情況。
第十三條 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紀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實行“順序志愿”的,按照學校志愿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則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實施“平行志愿”設置的,按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錄取方式:在教育部批準計劃招生的省、市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下,實行網上遠程錄取。
第十五條 調檔比例:按國家或計劃招生的省、市教育考試院相關規定調閱考生檔案,調檔比例在120%以內。
第十六條 專業確定
1.優先滿足第一專業志愿,按分數從高到低并參考相關報考要求擇優錄取;
2.其它專業志愿視為平行志愿,按分數優先原則確定錄取專業,分數相同時,專業志愿優先;
3.專業計劃錄取不滿額時,在服從專業志愿調劑的考生中擇優錄取;不服從專業志愿調劑的考生,如所填專業計劃均已錄取滿額,作退檔處理;
4.對總分、專業志愿相同的考生,綜合考慮其相關科目成績及學科競賽、科技發明創造、文體比賽獲獎等因素確定專業;對實施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的,將參考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安排專業。
第十七條 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績排序錄取。
第十八條 男女比例:所有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九條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考生體檢必須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其中教育類專業錄取時體檢要求參照新修改的《重慶市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執行。根據專業的特點和培養目標,部分專業有特殊要求:
1. 報考師范類專業要求五官端正、口齒清楚。對五官、四肢、體形等有嚴重殘疾和生活自理困難的考生不予錄取。
2. 報考舞蹈和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原則上男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5厘米;其他專業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0厘米(中職直升生除外);美術教育、藝術設計專業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第二十條 其他要求
1.英語教育專業限招英語考生,英語單科成績原則上不低于90分。其他專業考生考試外語語種不限,新生入學后外語公共課程統一開設為英語。
2.藝術專業類考生必須參加國家相關部門統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統考和文化統考。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都達到專科合格線,學校以(文化成績分數+專業成績分數)總分排序,從高分到低分的方式進行錄取,其中歌舞表演專業成績按重慶市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最低控制線音樂表演和舞蹈類其中一項達到專科線,取分值高的成績計入總分進行錄取。
第二十一條 錄取結果公布:通過我校有招生計劃的省市教育考試院和學校官方網站公布錄取結果。
第五章 入學報到及復查
第二十二條 新生憑錄取通知書,按入學須知的時間要求報到,若不能按時到校報到,須向我校招生就業處辦理請假手續,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超過一周,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弄虛做假行為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退回原報考地,并上報相關部門備案。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條 凡具有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的修業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頒發國家承認、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重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十五條 學校以重慶市物價局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學費5000-8500元/年.生(具體收費標準隨各省招辦公布的重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專業及計劃情況一并公布);學校提供集體公寓,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按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二十六條 為幫助貧困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在校貧困生可按政策享受各種獎勵和資助:
1. 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年;國家助學金: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3000元/人.年,三等2000元/人.年。
2. 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設有國家助學貸款和各種困難補助,當年入學的新生,可在已經開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下屬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3. 學校還設有大學生勤工助學服務中心,為貧困學生提供勤工助學機會。
第二十七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重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重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 023-85771588 023-85770008
傳 真: 023-85770080 023-85770088
學校網址:http://www.cqyesz.com http://www.cqpec.com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