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全稱:江蘇師范大學
學校代碼:10320(國標),1222、1628(江蘇省代碼)
辦學類型:江蘇省屬公辦高校 江蘇省人民政府與教育部共建高校
層 次: 本科
辦公地址:江蘇省徐州市銅山新區上海路101號(221116)
一、我校招生計劃由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考生也可登錄江蘇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站(http://bkzs.jsnu.edu.cn)查詢。
二、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我校預留不超過本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1%的計劃,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其使用辦法按照教育部及江蘇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三、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報考語種為英語,口試成績需達到良好(含)以上;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考生語種不限。
四、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遵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五、錄取規則
1.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招生對象為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學生;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以及江蘇省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試點項目實行單獨招生,并按照教育部和國家體育總局及江蘇省有關規定錄取。
3.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承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照顧政策的加分,按考生加分后的總成績進行排序。
4.對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選測物理或歷史的考生,另一門選測科目不作要求,由考生自選。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C,必測科目為4C1合格。體育、藝術類專業必測科目等級為D級不超過三門。
5.對于實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進檔的普通類考生,以投檔分(江蘇省為投檔分加選測科目等級加分)為錄取依據,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分數相同,則文科類按語文成績,理科類按數學成績,再相同將按照英語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
江蘇省選測科目等級加分標準:A+加3分,A加2分,B+加1分,B、C均不加分。
6.對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采用“志愿清”,即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時,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7.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時,如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調劑到其他專業,如不服從,作退檔處理。
8.音樂類、舞蹈編導專業錄取:文化成績達到省控線且專業成績達到我校校考合格線(使用省統考成績的達到省統考控制分數線)的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
9.美術(設計)類、書法學專業錄取:文化成績達到省控線且專業成績達到我校校考合格線(使用省統考成績的達到省統考控制分數線)的進檔考生,按文化成績加專業成績之和從高到低順序錄取。
10.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攝影與制作專業錄取:文化成績達到省控線且專業成績達到我校合格線(使用省統考或聯考成績的達到省統考或聯考控制分數線)的進檔考生,按文化成績加專業成績之和從高到低順序錄取。
11.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錄取:文化成績達到省控線且專業達到我校合格線(使用省統考成績的達到省統考控制分數線)的進檔考生,按文化成績×30%加專業成績×70%之和從高到低順序錄取。
12.體育教育專業錄取: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省統考控制分數線的進檔考生,按文化成績加專業成績之和從高到低順序錄取。
13.凡我校認定的合格及以上等級高水平運動員,按教育部有關規定錄取。
14.綜合評價錄取面試合格的考生,按江蘇師范大學2016年綜合評價錄取招生簡章規定的政策錄取。
15.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新疆班錄取,按教育部規定執行。
16.以上錄取規則與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不符的,執行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政策。
六、收費標準
江蘇師范大學2016級本科生收費標準按照教育部、江蘇省教育廳和江蘇省物價局核準的標準收取,隨分專業招生計劃一并公布;住宿費800-1200元/年?人不等。具體收費標準以隨錄取通知書一起寄發的《江蘇師范大學新生入學須知》為準。
七、新生報到、學習及獎助學金
1.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按錄取通知書的規定,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逾期不報到且無正當理由的,或入學復查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取消其入學資格。
2.新生錄取后,經本人申請,并通過面試,可選拔進入學校本科人才培養特區——敬文書院(卓越人才培養強化部)學習。敬文書院設立校長實驗班和卓越教師班,在師資配備、資源保障、評獎評優等方面享有特殊政策,旨在培養拔尖創新人才。
3.學校設優秀學生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朱敬文獎學金、春雨獎學金、葉圣陶獎學金、費孝通立德獎學金等多項獎學金激勵優秀學子。對于家庭經濟困難等特殊群體學生,學校設置國家助學金、敬愛助學金、伯藜助學金、秉龍助學金、福彩助學金等專項助學經費,通過獎、助、貸、勤、免、補等舉措幫助大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4.學制一般為4年(城鄉規劃專業為5年),學業合格者頒發江蘇師范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授予相應學科學士學位。
八、監督與保障
1.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江蘇師范大學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員會”,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集體議事決策的原則,全面負責招生工作;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
2.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關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項政策和規定,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九、本章程由江蘇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招生電話:(0516)83403064 傳 真:(0516)83403064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學校網址:http://www.jsnu.edu.cn
招生網址:http://bkzs.jsnu.edu.cn 郵編:221116
聯系地址:江蘇省徐州市銅山新區上海路101號江蘇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