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長春金融高等專科學校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專科學校
學校性質:公辦
招生層次:專科
第四條 學校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南關區人民大街7696號。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 在有關省(區、市)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詳見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專科畢業生由長春金融高等專科學校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章 收費標準
第七條 學費收取標準
專科專業:
財務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財務管理(長春工程學院‘3+2’專本銜接)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會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市場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市場營銷(長春工程學院‘3+2’專本銜接)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電子商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物流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投資與理財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國際金融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金融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金融管理(吉林工商學院‘3+2’專本銜接)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保險(吉林工商學院‘3+2’專本銜接)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證券與期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國際貿易實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計算機應用技術(金融業務技術方向)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00元;
計算機網絡技術(金融網絡管理方向)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00元;
會計(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000元;
資產評估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國際金融(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000元;
物聯網應用(金融物聯網方向)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00元;
會計信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互聯網金融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第五章 錄取說明
第八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各專業統考外語語種不限。國際金融(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會計(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主干課用英語授課,宜英語語種考生報考。
第九條 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無特別要求。
第十條 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
第十一條 錄取規則
1.投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如生源省份投檔比例有特殊規定、按生源投檔比例要求執行。
2.照顧加分項,對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檔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投檔,在專業錄取時按投檔分數進行排序,優先錄取實考分高的考生。
3.專業錄取時,遵從“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照專業志愿順序錄取,不設置專業級差分。若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對服從專業志愿調劑的考生進行專業調劑錄取,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4.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5.優先級別,考生等效分數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文科類以語文、外語、文綜、數學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理科類以數學、外語、理綜、語文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十二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www.cjgz.edu.cn
通訊地址:吉林省長春市人民大街7696號
聯系電話:0431-85360087,85374809,85306531(傳真)
聯系人:宮老師,馬老師。
第十三條 本章程無特別要求及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