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出臺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4月18日,備受關注的《四川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出臺。從2021年開始,高校招生依據考生高考總成績(3門必考科目+3門選考科目),參考其綜合素質評價情況(包括學生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等5個方面),擇優錄取。高職院校入學考試調整至每年春季進行,并全面推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
《方案》明確,我省將建立基于統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打破唯分數論,增加學生選擇權,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地發展。適時制定出臺我省高考綜合改革實施方案。
實施高校統一考試招生綜合改革
考生總成績由3門統考科目和3門選考科目成績組成
目前,我省統一高考考試科目有4門,分別是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
《方案》提出,從2021年開始,統一高考考試科目設置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各科滿分仍為150分,不分文理科,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取最好成績計入總成績。
考生總成績由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必考科目)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選考科目)成績組成。高中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由考生根據本人興趣特長和擬報考學校及專業要求,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中選擇,成績按等級賦分,其分值和等級劃分、計分辦法在我省高考綜合改革實施方案中作出具體規定。《方案》明確,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是高考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作為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參考。為確保考試成績和評價結果可信可用,制定出臺我省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的辦法,從2018年秋季新入學的高一年級開始實施。
為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避免嚴重偏科,同時分散備考壓力,減輕過重學習負擔,《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所設定的科目均列入學業水平考試范圍,每門課程學完即考。從2018年秋季新入學的高一年級起,計入高考總成績的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實行全省統一命題、統一組織考試、統一評卷、統一公布成績,確保考試成績真實可信。
科學確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改進評價方式和評價過程。
高職考試招生與統一高考相對分開
推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
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技能人才的需要,同時有利于高職院校選拔適合自身培養目標的人才,又使學生能夠選擇適合自己的教育,《方案》明確,高職院校考試招生與統一高考相對分開,推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
從2021年開始,高職院校考試招生時間安排在當年春季。普通高中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文化素質成績使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中職學校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參加文化基礎與職業技能相結合的測試。高職院校根據有關規定確定報考條件和錄取標準,并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公布,以“文化素質+職業技能”成績為基本依據,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或中職學生思想品德評價情況擇優錄取。學生也可參加統一高考進入高職院校。
2021年前,高職單招和職教對口招生兩類入學考試時間和錄取辦法不變,逐步擴大“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考試的試點專業類別,加大技能測試成績在錄取中所占權重。逐年擴大高職單招等現有分類考試形式的招生規模,2017年分類考試招生計劃達到高職院校招生計劃總數的60%左右。
逐步取消高校招生錄取批次
研究制定學分互認和轉換的實施意見
在進一步完善招生錄取政策和辦法中,《方案》提出,提高農村和貧困地區高考升學率,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改進高校招生錄取方式,完善高校招生選拔機制,拓寬社會成員終身學習通道,完善中小學招生入學辦法。
據悉,我省將逐步增加高校和學生的雙向選擇機會,減少高分考生落榜,全面推進和完善平行志愿投檔模式,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錄取批次。藝術體育類專業招生,在進一步完善以學校為單位按專業大類劃線投檔辦法的同時,積極探索“一檔多投”的錄取模式。
同時,探索成人高校考試招生改革,研究制定我省實施方案,逐步實行彈性學制、寬進嚴出。研究制定學分互認和轉換的實施意見,試行普通高校、高職院校、成人高校、自學考試及其他教育形式之間學分轉換,探索建立多種形式學習成果的認定轉換制度。鼓勵省內高校單獨招收殘疾考生,增加殘疾考生等特殊群體的升學機會。《方案》還提出,全面推行將初中畢業考試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合并進行的辦法,推行考試科目成績等級呈現方式。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的多元錄取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