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海交通大學公布了2016年上海市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簡章,計劃在滬招生650人。本部招生理科500人,文科60人;醫學院招生理科90人,報名時間為4月16日至5月5日。
上海交通大學昨天公布了2016年上海市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簡章,計劃在滬招生650人。報名時間為4月16日至5月5日。
上海交通大學2016年上海市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簡章
一、選拔對象
綜合素質優秀、品學兼優、身體健康并具有上海市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且通過各科目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無不合格科目)的考生。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
我校計劃2016年在上海市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650人,分布如下:
上海交通大學校本部(國標碼10248):理科500人、文科60人
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國標碼19248):理科90人
開放報考專業詳見上海市高考志愿填報系統。
三、申請程序與選拔模式
1.報名
請點擊進入“上海交通大學報名系統”報名,2016年4月16日報名開始,2016年5月5日報名截止。請選擇“上海綜合評價”招生類型,并按要求在線填寫電子報名信息,提交信息后下載打印相關表格,在申請表上按要求簽字、蓋章后掃描上傳并提交。請將紙質材料以特快專遞EMS方式寄到我校招生辦公室,截止時間為2016年5月7日17時,以上海市郵政接收時間為準。
考生可提供的其他材料包括:高中階段的課程修習情況和相關成績、獲獎證明、參加社會公益性活動等寫實性材料。請確保報名材料打印質量,申請表上的二維碼需清晰可辨。報名材料請使用A4紙,無硬紙、無塑封、無封面和封底。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報名材料不退還,請留好備份。
考生可在“報名系統”查詢材料接收狀態、審核結果等信息。
注:高中學業水平成績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統一向我校提供,考生無需提供。
2.初審
對于按照報名要求提交有效報名資料的考生,我校將組織專家進行初審,初審結果分為通過、不通過兩檔。初審結果預計于2016年5月底在報名系統中公布。
3.志愿填報
高考出分后,考生須在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規定的時間內,在高考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批次填報上海交通大學、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及相應的專業志愿(具體填報方式以上海教育考試院規定為準)。
4.面試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依據考生的高考成績、填報的綜合評價錄取改革的志愿、高校的初審結果,按照招生計劃數的1:1.5比例分別向上海交通大學與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投檔(末位同分全投),我校將對進檔考生進行面試。入圍面試名單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網站、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面試將于高考出分后進行,具體面試資格、面試時間、地點將在“上海交通大學報名系統”中通知。
四、錄取辦法
1.高考投檔成績不得低于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劃定的 “自主招生控制線”。
2.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綜合成績的組成為:高考投檔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30%,高中學業水平成績占10%。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折算如下9門科目等第成績: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其中各科成績按A=100分、B=90分、C=80、D=60分折算。
3.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再依次以高考投檔成績、高考數學成績排序錄取。
4.交大密西根學院、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師學院,僅錄取有志愿的考生。
預錄取名單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經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后,方正式予以錄取。錄取名單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網站、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五、特別說明
1.申請材料應當清晰、真實、完整。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發現,取消繼續參與后續認定工作的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
2.高考體檢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將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取消錄取資格或調整至適合專業。
六、監督機制
本次在上海市“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方案、實施辦法和最終錄取結果均須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為確保此項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學校招生監察小組全程參與,同時接受社會監督,我校監察部門監督舉報電話021-34206217。
七、聯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東川路800號新行政B樓333室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200240 電話:021-34200000
傳真:021-34207255
招生網站:http://zsb.sjtu.edu.cn
八、本簡章解釋權屬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