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陜西師范大學公布2016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今年專項計劃招生100名。簡章公布之日起開始報名,報名時間截至2016年4月25日。將組織專家對報考考生的紙質材料進行審核,不再單獨組織考核。
陜西師范大學是教育部直屬、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國家教師教育“985”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建設高校。為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的有關部署,暢通農村和貧困地區學子縱向流動渠道,大力促進入學機會公平,促進教育均衡發展,我校面向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招收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現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訂本簡章。
一、招生計劃
我校2016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100名,招生專業(類)見下表;具體分省分專業(類)招生計劃將根據合格考生生源分布及各省免費師范生需求情況確定,最終以我校及各省級招生部門公布的高校專項分省分專業(類)計劃為準。
備注:漢語言文學、思想政治教育、歷史學、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按專業招生,執行國家師范生免費教育政策。
政法類、歷史類、物理類、化學類、生物類、食品科學與工程類按專業類招生,進校后進行專業分流。
二、報考條件
1.報考考生所在中學必須為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確定;
2.報考考生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須在本省(區、市)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須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且符合2016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3.具有勤奮刻苦的品質和報國興業的遠大理想,品學兼優,身心健康,高中階段學習成績優秀。
三、報名程序
1.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簡章公布之日起開始報名,報名時間截至2016年4月25日。考生報名時只填報學校和科類,不填報具體專業(類),最終專業(類)以高考志愿填報為準。
報名網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2.郵寄資料(請務必按照以下順序裝訂)
(1)陜西師范大學2016年高校專項計劃申請表(通過報名系統生成并打印、簽名、中學審核并蓋章);
(2)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證明(中學審核并蓋章);
(3)有關獲獎證書復印件或其他材料(均須中學審核并蓋章)。
我校以收到的紙質申請材料為有效報名材料,只有網上報名未寄送紙質申請材料的視為無效報名。郵寄時間截至2016年4月28日(以當地郵戳為準,請使用中國郵政EMS郵寄)。郵寄地址:陜西省西安市長安區西長安街620號陜西師范大學教務處本科生招生辦公室;郵編:710119;電話:029-85310330。逾期不予受理,報名材料恕不退還。
四、材料審核
我校將組織專家對報考考生的紙質材料進行審核,根據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和考生所提交的其他材料審核確定合格考生名單。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按照教育部規定,名單將于2016年5月3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請申請學生自行查看是否通過。
我校不再單獨組織考核,公示無異議的合格考生將成為我校2016年高校專項招生候選考生。
五、錄取原則
1.所有候選考生均須參加2016年高考,并認真閱讀各省招辦關于高校專項招生填報志愿的方法,符合省招辦規定的投檔條件。
2.候選考生高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專業志愿須填報我校及生源省級招生部門公布的高校專項分省分專業(類)招生計劃。
經省級招生部門審核批準,我校將依據公布的分省分專業(類)招生計劃,按照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并依據學校招生章程安排專業(類)。
3.高校專項招生具體分省分專業(類)計劃未完成的招生名額不調配至所在省其他批次錄取,僅作為高校專項招生計劃調入其他高校專項招生生源較好的省份完成該專項招生錄取。
六、組織領導與監督機制
1.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確定高校專項招生實施方案,下設高校專項招生工作組和專家組,負責具體工作。
2.高校專項招生全過程,嚴格按照《陜西師范大學本科生招生陽光工程實施方案》進行,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參與、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確保自主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我校招生監督電話:029-85310302。
3.考生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提出申請,如有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他欺詐手段取得高校專項招生資格的,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取消其資格;已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4.考生所在中學(單位)或原畢業中學對報名材料、獲獎情況等其他材料真實性審核并負責,對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經查實即予取消考生相應資格,并向單位及個人主管部門通報。
5.其他違規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七、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9—85310330
傳真號碼:029—85310188
E-mail:[email protected]
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zsb.snnu.edu.cn
本簡章最終解釋權歸陜西師范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調整招生政策,以新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