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至2016年,湖北洪湖市特殊教育學校截留學生低保和生活補助資金152.4萬元,虛列學生人數套取生活補助資金24.2萬元。2013年至2016年,從截留套取資金中為職工違規發放補助35.4萬元,其中,校領導領取8.9萬元。原校長劉中華、原副校長周艷受到留黨察看、行政撤職處分,黨支部書記印振凱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前任校長謝池模和副校長李君、呂海武、胡新儒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有關領導干部被問責,市教育體育局黨組書記劉新洪,副局長馬伏秀、周守學,原局長王詩雙,原副局長王美年、許樹華,原市教育局黨委副書記盧圣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市社會救助局局長曾令濤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副局長易衛明受到行政記過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