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16:30,臨沂第七中學接到網傳該校2015級劉姓班主任違反助學金發放規定及違規收取班費的輿情后,該校高度重視,立即組成由分管校長任組長,政教處、后勤處和年級管委會為成員的調查處理小組,并立即通知當事教師停課接受調查。4月18日,經調查組多方了解、認真核查,該校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關于助學金發放問題。在班級評審特困生資格時,該劉姓教師在全班強調:為了讓助學金充分發揮作用,該班實行助學金在本班內統一管理、統一發放的辦法;一旦違反校規校紀,助學金將被更換到班內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于是,該教師在領到學生助學金卡后,帶領學生到儲蓄所統一開卡修改密碼,并由班主任統一保管,卡內資金未動。
二、關于班費收繳問題。該班高一時,經班干部討論,向班內同學說明用途,收過2次,每人10元,每次大約600元,由學生統一保管,班內花銷結算向班內公布明細。高二開學至今,未收過班費。
鑒于該劉姓教師擅自變更國家助學金發放管理辦法,對班委會自行收取班費的行為監管不力的事實。依據教育部《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等文件規定,經學校研究,決定提出以下處理意見:
一是責令該教師立刻將助學金卡按國家規定發給相關學生,確保足額發放,并通知到學生家長,目前已全部發完。
二是給予該教師警告處分,兩年內不得評優樹先、不得晉升職稱的處理決定。
三是責令該教師在全體班主任會上深刻檢討。
四是對分管校長進行誡勉談話。
五是全面加強學校教育管理,加大教育法規和師德師風教育力度,堅決杜絕類似事件發生。
來源:臨沂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