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上午,霍山縣人民法院對省教育廳發展規劃處原處長袁文(正處級)受賄一案進行開庭審理。霍山縣人民檢察院指派公訴人出庭,被告人袁文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據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袁文在安徽省教育廳計劃財務處工作及擔任計劃財務處副處長、發展規劃處處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黃山外航教育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安徽文達信息工程學院等單位及個人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159.41549萬元,其中現金122.4996萬元,購物卡、加油卡和旅游券等價值24.68萬元,筆記本電腦1臺(價值1萬元)、金條10根(價值2.729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
據悉,袁文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結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原題為《安徽省教育廳原處長袁文涉受賄案當庭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