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華北理工大學一吳姓老師在校長辦公室內服藥自殺未果。吳老師稱,他是該校社科部教師,10月14日因身體不適,向學院請假,事后被告知,若無法開具三甲醫院證明,將要按曠工處理,并扣除全月津貼5070元。華北理工大學回應,目前已要求吳老師及所在單位協調溝通,妥善處理。
無法提供病歷 全月津貼被扣
吳老師告訴前街一號記者,10月14日,他在去華北理工大學曹妃甸校區上課途中,感覺身體不適,腹部有疼痛感。考慮到當天下午有四節課要上,且第二天在曹妃甸校區還要上八節課,因擔心身體承受不住,吳老師給社科部教學辦工作人員打電話稱身體不適,請求按規定和程序把15日的課暫時停掉,以后找時間補上。
吳老師稱,14日下午,他接到社科部辦公室主任的電話,讓其事后補上請假條,“我當時理解為社科部內部的日常請假條,就回復說,我現在曹妃甸校區給學生上課,等回去后補上請假條。”
吳老師回憶,10月17日,他在去曹妃甸校區的途中,連續接到社科部辦公室主任打來的三個電話,讓其上交三甲醫院出具的請假當天(即15日)的病歷。吳老師向該主任解釋說,14日上午,他腹部出現不適感,下午開始有腹瀉的癥狀。當晚回到家里,吃了止瀉藥后,癥狀得到緩解,所以未去醫院,也沒有醫院證明。而社科部主任明確表示,如果無法出具三甲醫院開出的請假當日的診斷證明和病歷,就按曠工處理,扣除當月全部津貼5070元。
吳老師稱,隨后他找到社科部負責考勤的工作人員,對方也表示必須開具三甲醫院的證明,否則就按曠工處理。10月20日,吳老師去華北理工大學附屬醫院開具病歷,說明情況后,醫生告知,醫院只能開具當天的病歷,不能開具10月15日的病歷。吳老師按程序開具了10月20日的病歷,并把實際情況告訴了社科部領導和具體辦事人員,但最終吳老師因曠工被扣除全月津貼5070元。
對此,吳老師表示無法接受,自己按照程序和規定向社科部有關部門和人員請了假,申請辦理了調停課手續,當時社科部領導也已經批準了,社科部領導和相關人員在其14日請假時,沒有明確告之請病假必須出具三甲醫院的病歷證明,“我不能接受按曠工處罰。”
協商未果在校長辦公室服藥“自殺”
吳老師表示,自己此次津貼被扣和社科部副主任袁聚錄有關系,二人之前就有過節,加上袁聚錄的親哥哥是校長,“社科部老師都不敢不聽從袁聚錄的決定。”在和社科部領導溝通不成的情況下,10月25日早上8點多,吳老師到校長辦公室討說法,校長讓其找分管領導和相關部門,隨后,校長離開了辦公室,兩名保安人員和一名學校信訪科人員來到校長辦公室要求吳老師離開,雙方僵持不下。吳老師稱,趁看守人員不備,他將自己反鎖在校長辦公室,并吞服了事先準備好的30粒安定藥片。吳老師表示,自己吞服30粒安定后,覺得頭腦迷迷糊糊,神志不清,渾身發抖。
吳老師稱,10月27日,一負責教學和人事的副校長召開了會議,表示代表學校作出結論,因吳老師辦理了請假手續,所以不能按曠工處理,故撤回之前的考勤記錄,在下個月為之補上之前扣除的5070元。“因為我一次吞服安定藥量太大,現在身上出現了多重不適,經常心慌等,這是學校處事不公導致的,必須對我負責。”
此外,吳老師還在網帖中稱,2014年至2015年,華北理工大學社科部副主任袁聚錄多次帶領部分教師及其家屬、朋友使用公款到上海、北京等地旅游,還以出差名義,給予每人每天180元出差補助費用。此外,吳老師還表示,袁聚錄年齡造假,公開信息顯示,袁聚錄是1970年3月出生。但從袁聚錄和其兒子上學時間節點看,其年齡問題存有疑點,袁聚錄1987年7月專科畢業,其兒子2009年就參加了第一次高考(精品課)。
校方:事情還在調查當中
11月3日,華北理工大學黨委宣傳部長張鵬路在接受前街一號記者采訪時表示,10月25日,因為校長要開緊急會議,沒有為吳老師解決問題,留其一人在辦公室,后來吳老師將自己反鎖在校長辦公室,工作人員發現后將門撬開,看到吳老師有服藥動作,便撥打了120,急救人員到來后,吳老師拒絕檢查、到醫院接受治療,見其意識清醒,征得其同意后,醫生未采取任何措施。對于吳老師服藥的原因,張部長表示,是因為一直和社科部領導有矛盾沒有解決,此次請假問題是一個誘因,導致其作出如此舉動。對于吳老師被扣除的津貼,是否會補給他,張部長表示,目前已要求吳老師及所在單位協調溝通,妥善處理。
張部長稱,袁聚錄確實和校長是親兄弟關系,但這符合國家干部任用條例。關于吳老師舉報的社科部副主任袁聚錄公款消費、年齡造假的問題,張部長表示,經過調查公款消費是不存在的,一些隨行家屬、朋友都是自費的,至于年齡問題,張部長回應說這是組織問題,需要調取檔案,有關部門將進行核查,目前無法回復。
唐山市市委宣傳部外宣局外聯處工作人員表示,沒有接到任何關于此事的反饋。記者發送給河北省教育廳宣傳中心的采訪函,截至發稿沒有收到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