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公安機關破獲多起“助考”詐騙案
“必過助考”“絕密試題”暗藏騙局
近年來,一些不法分子盯上各種國家考試的“商機”,打著出售考試試題或答案的幌子大肆行騙,不僅讓眾多考生上當受騙遭受損失,還嚴重擾亂了正常考試秩序,影響十分惡劣。
近日,廣東、福建、湖南、云南等多地公安機關果斷亮劍,在公安部網安局的指揮協調下,成功打掉多個“助考”詐騙團伙,形成強大的震懾作用,為考生營造出風清氣正的考試環境,贏得社會各界的廣泛贊譽。
“必過”備考資料有詐
廣東省深圳市公安局網警支隊聯合寶安分局網警大隊在工作中發現,有犯罪團伙在網上大量推廣“考試必過備考資料”等信息,以此吸引關注。
2016年3月17日,一名受害人向深圳市公安局網警支隊報案稱,10天前他通過手機上網搜索到一個自稱可以提供備考資料的廣告。聯系溝通后,他按對方指示,分兩次轉過去4700元定金及保證金,但對方既沒提供“資料”也沒有退款,他才發覺被騙。
案發后,寶安分局網警大隊立即開展偵查,認定系以李某為首的犯罪團伙實施的這起詐騙。
經查,李某等人在網上通過他人制作“眾泰教育”“承德教育”“博大教育”等多個虛假教育網站進行推廣。犯罪團伙通過收取定金、保證金等方式騙取受害人錢財,受害人將錢轉入其利用網絡購買的他人銀行卡后,迅速將錢轉至多個賬戶,立即將受害人拉黑并斷絕聯系。
初步排查顯示,這一犯罪團伙從2016年開始實施詐騙至今,受害人多達114名,涉及全國26個省市,涉案金額近百萬元。
名為“助考”實為行騙
近日,福建省網安部門根據公安部網安局部署,成功破獲一起以“助考”作弊名義實施詐騙的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李某,收繳筆記本電腦和手機等一批涉案物品。
2015年12月18日,公安部網安局發現,某QQ號碼在網上發布一級建造師、公務員、研究生等眾多國家統一考試的“包過”信息,相關線索指向福建,于是立即部署福建網安部門開展偵查。
福建網安部門偵查發現,用于作案的QQ號曾加入過“百度排名”“黑帽技術”等黑客QQ群。辦案民警進一步偵查發現,有人打著“助考”名義,以讓考生購買考試答案并預付款的方式實施詐騙。
12月25日,廈門網安部門抓獲正在實施詐騙活動的李某,經勘驗涉案筆記本電腦和手機后發現,其中只存有大量網絡詐騙信息,卻未見任何考試試題和答案。
經審查,李某對在網上發布虛假“助考”信息騙取他人錢財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李某因涉嫌詐騙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聯手黑客制造騙局
2015年3月,一名考生收到短信稱,可為其免試獲得注冊會計師證書,承諾有考試成績,成績合格后付款。這名考生信以為真,回復了自己的身份證及考號。
考試結束后,這名考生再次收到短信稱,其考試成績已經合格,可在廣西注冊會計師協會官網上查詢,要其盡快匯款辦理證書。
登錄相關網站后這名考生發現,自己的成績確實顯示為“合格”,便將3萬元匯到對方指定的銀行賬號,之后便再也無法聯系到收款人。這名考生再次登錄網站發現,已無法查詢“考試”成績。
湖南省網安部門立即成立專案組,5月7日抓獲犯罪嫌疑人李某和王某,6月25日赴廣州,抓獲實施黑客攻擊的犯罪嫌疑人溫某。
經查,2014年上半年,李某和王某合謀實施詐騙,兩人通過郵件群發系統,向未通過注冊會計師考試的人員發送100余萬封電子郵件,稱繳納3萬元便可包辦注冊會計師證書。王某指使溫某對相關省份注冊會計師協會官方網站實施黑客攻擊,將有意購買假證的考生名單和成績掛在相關網站上供考生查詢。79名有意購買假證人員中,共有31人匯款,轉賬金額共計91萬余元。
2016年3月7日,湖南省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李某、王某犯詐騙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5萬元,溫某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3萬元。
據悉,本案是公安網安部門組織開展偵查打擊“助考”犯罪活動專項行動以來判處刑期最長的一起案件,系一起黑客攻擊、“助考”和詐騙犯罪活動相互交織的綜合類案件,充分反映了當前網絡犯罪活動產業化、跨地域化和高技術化特點。
高考“密題”網上炮制
在今年的高考中,云南省大理市公安局網安部門根據本地網上涉考線索,查明本地人段某涉嫌謀劃實施高考“助考”作弊活動。
6月6日下午,云南網安部門協同有關部門,抓獲段某、魯某、李某、楊某(男)、楊某(女)5名犯罪嫌疑人,現場查獲尚未粘貼和發放的146張所謂“高考絕密試題”廣告卡片。
經查,2016年5月下旬,犯罪嫌疑人段某想借高考之際賺錢,就編印了所謂“高考絕密試題”的小廣告,邀請好友魯某等人一起制作200張卡片,到學校周邊粘貼發放,段某還在網上兜售。其實,所謂的“絕密試題”,實際只是段某從百度文庫下載或從淘寶網上購買的模擬題。
目前,因涉嫌詐騙,段某、魯某分別被行政拘留7天、5天,李某、楊某(男)、楊某(女)3人受到批評教育。(記者 蔡長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