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線訊?身為大學藝術學院一名副院長,手中掌握著藝術考生的招生考試閱卷、評分權(quán)力,卻大開“后門”從中收受考生好處。記者從蚌埠市蚌山區(qū)法院獲悉,安徽財經(jīng)大學文學與藝術傳媒學院原副院長石祥強受賄一案近日一審宣判,法院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石祥強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2萬元。
出生于1958年石祥強,2014年10月23日因涉嫌犯受賄罪被蚌埠市人民檢察院決定刑事拘留。案件提起公訴后,蚌山區(qū)人民法院于2015年8月、2015年12月和今年7月12日先后3次開庭審理此案。
經(jīng)審理查明,石祥強在擔任安徽財經(jīng)大學文學與藝術傳媒學院副院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招生考試閱卷、評分等過程中,共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賄賂款50.8萬元。
王某某(另案處理)是江西南昌藝超文化藝術學校校長,也是行賄人之一。2009年下半年,王某某路過蚌埠的時候找到石祥強,跟石祥強講其有一些學生想考安徽財經(jīng)大學,希望通過石的權(quán)力幫助考生達到上學目的,并提出每考上一名考生,給3萬元的好處費。
隨后的2010年2、3月份,王某某帶著江西省五名考生的美術考試作品照片,找到石祥強,約好在一個酒店吃飯。吃飯過程中,王某某拿出五位考生的考試作品照片給石祥強,并從行李箱中拿出一個紙袋,里面裝著15萬元現(xiàn)金,塞給了石祥強。2010年4月,這五名考生專業(yè)全部考上了安徽財經(jīng)大學。“后來我在評分中給了這幾個考生關照,這幾個學生被錄取了。”石祥強在偵查期間這樣供述。
除收受王某某的賄賂,石祥強還收受了江蘇南通一名繪畫老師楊某、江蘇一考生家長丁某、江蘇理工學院湯某等人的賄賂,并為他們的學生或子女藝考提供幫助。(記者 黃娜娜)